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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时间:2013-01-23 点击:
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快乐、安全的寒假和春节,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针对今年寒假假期较长这一情况,相关部门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各学院楼值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堵塞各种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同时,保卫部门要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安装报警设备的部门,应及时启用,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骗、交通和食品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的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要督促员工在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要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开展珍惜生命教育,远离黄、赌、毒。
四、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各部门组织参观旅游时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旅游在外万一发生纠纷,要冷静依法处理,千万不能冲动;员工集体组织外出,要严格审批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
五、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营运的车辆,对非法营运车辆上门推销车票的,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行车、走路要注意财物的保管和自身的安全。
六、全校师生请凭各有效证件进出校门,以确保校园内的安全;各部门如有外聘施工队需在假期里进入校区进行各类施工,应敦请施工队负责人凭聘用部门证明并带上全部施工人员名册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七、员工宿舍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宿舍楼的管理。
八、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下沙校区 87557110 86735726
保卫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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