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51名员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9法学1班:叶子帆、林姝含、方瑞凯、朱沈怡
19法学2班:熊燕、杨雪婷、赵俞毅、黄晓宇、彭亚楠
19法学3班:王鑫瑶、沈思宇、包琦薇
19非诉实验班:刘梦婷、冯欣宇
19社会工作班:赵曜、高佳燕、杨静一
20法学1班:潘双羽、张明森、茅妮妮、卓志轩、张晓钰、姜意、张娴雅
20法学2班:陈林洁、郑淑娇、马扬、吴语瑄、张瑾瑜、郎桑宁、周然然
20法学3班:朱凡冰、周颖、夏安奇、周丁鼎、龚正、邹婧菲、王思颖
20非诉实验班:潘苗苗、叶潇杨、申子萌、陈明瑜、陈铭泽、叶渊博、廖书仪
20社会工作班:蒲步心雨、陈向东、陈元浪、李佳乐、何伟、周乐怡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公司党委反映。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公司党委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