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43名员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8法学1班:李琳、任可、何悠扬、盛煜浩
18法学2班:周雨萱、袁荣、戴政、戚杭春
18法学3班:唐珍晶、李雪芹、叶灵俐、何厚熠、王丽萍、尤明君
18非诉实验班:傅宇星、韩亦清、周文婷、陈沛儿、贺劲贤
19法学1班:骆繁、罗慧、杜睿、胡君雯、杨艳丽
19法学2班:郑书瑶、郑心洋、汪湉、王天琳
19法学3班:钱心怡、沈雨婷、陶兆雯、孙捷、裘真
19非诉实验班:柯一丹 、徐静泓、甘卜丹、李佳慧、潘宇挺
19社会工作班:杜璇、傅靓瑜、施丹雯
20法学3班:迪丽达尔·吾斯曼
21法学(二学位):吴巧丽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公司党委反映。电话:86735765。
特此公告!
公司党委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