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团支部推选,员工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公司党委批准,拟确定发展员工党员积极分子28名,名单如下:
16法一:吴鹏飞
16法三:冯璐
17法一:房佳玺、沈淑娴、董思君
17法二:贺红梅、周明铭
17法三:吉翔馨、仉磊
17非诉:潘璐
17社工:蒋昊昆
18法一:叶江韩、赵艺、管琳娅、戴雯雯
18法二:刘宇、姜钱沁欣、梁鑫福
18法三:王鹏、薛迪心、余克、常琦睿
18非诉:胡智维、朱憬、金灵心
18社工:邹鹏、王辉、钱曹铭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电话:86735892)。
特此公告!
公司党委
二0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