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3号)、《关于认真做好赴新疆和兵团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西部计划服务西藏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订2013年我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和兵团以及其他招募省和我省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我的中国梦——让青春在西部闪耀。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一)启动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
各高校项目办在宣传动员工作中应至少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向每位2013届毕业生的个人邮箱发送公开信和招募通知,并定期向报名者发送相关信息;二是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一个月的“两项计划”相关信息;三是在员工餐厅视频电视中播出一个月的“西部计划”动漫宣传片(视频可在中国青年网http://xibu.youth.cn/xgxz/201204/t20120406_2063367.htm下载),在校广播台播放“两项计划”有关内容(附件1);四是在员工人流集中处悬挂“两项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两项计划”宣传海报(西部计划海报可从西部计划官方网站xibu.youth.cn下载);五是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两项计划”咨询台。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的宣传动员工作,省项目办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附件1),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准备工作
1、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省项目办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将该名单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2、各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招募工作,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http://west.youth.cn/main/login.html),完善系统中的高校项目办信息。同时,加入“两项计划”工作QQ群(群号106326924)。
(三)组织招募
1、设立咨询
(1)在东方青年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接受查询;
(2)在省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开通咨询热线,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各类咨询。
2、报名审核
(1)报名。报名截止5月26日,高校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组织员工报名参加“两项计划”。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或东方青年网(http://www.oy.net.cn/zyfw/)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员工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其中至少选择1个高校所在地原对口服务省),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员工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原则上一名员工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员工均需填写书面报名表。报名表可以从东方青年网(http://www.oy.net.cn/zyfw/)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到高校项目办领取(详见附件3、4),填写后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所在高校项目办。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学校项目办初审确认。高校项目办应提醒员工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详见附件6、7),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员工《报名登记表》后,要对报名员工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员工,在确认其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及时在“西部计划”网站“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员工的审核意见;对于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员工,审核意见填写在报名表“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意见”一栏中。对志愿者的审核,须在员工报名后三天内处理完毕。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3、统计上报
高校项目办将参加“两项计划”的员工报名总体情况按统一标准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具体上报时间、格式另行通知。
(四)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员工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员工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新疆、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生源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下达指标
省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其对应的服务岗位。
3、组织选拔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协调学校教务处、员工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重点考察报名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选拔工作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圆满完成招募任务,又尽量满足岗位需求。在选拔志愿者期间高校项目办要同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项目办取得岗位名额后实行包干到底原则,如在选拔过程中出现专业所限难以完成某些岗位的,应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退还,逾期由所在高校项目办负责足额招募,调配工作也由高校项目办自行解决。
4、分配岗位
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老员工中分配岗位。各高校项目办须及时将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和录取岗位按统一标准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
5、组织体检
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高校所在地为杭州的,由省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所在地不是杭州的,由市级团委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6、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
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高校项目办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3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保,险种为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附件8),“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统保及险种另行通知。
8、培训上岗
(1)7月中下旬,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
(2)8月上旬,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四、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社会保险。“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转“村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五)报考公务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实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项目办要向公司党委做好专题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进一步完善“两项计划”的招募机制,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
(二)严格选拔。各高校项目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省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体检、面试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确保报名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的老员工志愿者在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
(三)增强储备。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报名员工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四)做好服务。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五)加强宣传。各高校项目办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印制宣传海报、校园BBS、手机短信等形式,着重宣传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志愿者事迹,集中报道中央、省、学校出台的鼓励政策,并及时向省、全国项目办报送工作动态,积极提供工作信息。
(六)培训实习。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浙江省“两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21号
邮编:310006
联系人:吴 彤0571-87094797、0571-85174221;
洪凯文0571-85170051
咨询热线(传真):0571-85060620
E-mail:zjtswxxb@163.com
网站:东方青年网http://www.oy.net.cn/zyfw/
附件:
1、老员工志愿服务“两项计划”校内宣传方案
2、致2013年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3、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4、老员工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5、老员工志愿者招募高校名单
6、大员工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7、2013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8、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老员工志愿服务“两项计划”校内宣传方案
一、横幅
1、制作:统一为红底黄字,字体均为黑体,长度由各高校根据悬挂地点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数量: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考虑校区、毕业生人数等因素),自行确定数量。原则上要求所有毕业生的校区必须有四条以上横幅。
3、悬挂:人流量较大处,如食堂门口、主要教学楼门厅。
4、文字: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作适当调整。
二、宣传单
请根据样稿自行排版印制,规格为A4纸大小。发放到各毕业班寝室,保证每个毕业班寝室1份以上,5月11日之前完成发放。样稿如下: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
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开始招募啦!
因为这个选择,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2013年,全国将新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新疆、兵团、西藏和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行动。
●老员工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
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欠发达县(市、区),从事1至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相关政策:
(一)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另根据服务地艰苦程度依据有关标准每月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社会保险。“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报考“村官”。参加本省“计两项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五)报考公务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报名时间:4月16日至5月26日;报名地点:所在高校团委
●专题网址:专题网站:http://www.oy.net.cn/zyfw/
●招募热线: 或全省统一招募电话0571-87094797
●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团委,同时须到“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系统(xibu.youth.cn)进行报名登记。
●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团委即可。
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
三、广播台
1.时间:从4月16日至5月26日,每天中餐、晚餐期间,循环播报,一天播报4次以上(中午及傍晚各两次)。
2.内容:每遍播放的内容如下:
(1)“到西部去”歌曲(可到志愿服务网站上下载http://xibu.youth.cn/xgxz/)
(2)广播稿内容参考材料:
(引言)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已经正式开始!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2013年,全国将新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新疆、兵团、西藏和我国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行动。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欠发达县(市、区),从事1至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相关优惠政策:
(一)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社会保险。“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转“村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五)报考公务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实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26日
专题网址:http://www.oy.net.cn/zyfw/
招募热线: 或全省招募电话0571-87094797
报名地点:所在高校团委
报名方式:
1、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团委,同时须到“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系统(xibu.youth.cn)进行报名登记。
2、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团委即可。
四、宣传板
1.制作:尺寸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电脑喷绘或手工绘制。
2.数量: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考虑校区、毕业生人数等因素),自行确定数量。原则上要求所有毕业生的校区必须有2块以上。
3.放置:人流量较大处,如食堂门口、教学楼门厅。
4.内容:样稿如下,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作适当调整。
光荣与梦想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
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
开始招募啦!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26日
专题网址:东方青年网http://www.oy.net.cn/zyfw/
招募热线: 057186735750 或全省统一招募电话(0571)87094797
报名地点:校团委(文化中心123办公室) | |
附件2:
磨炼 奉献 成长
——“两项计划”浙江省项目办致2013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又是一年似火的初夏,青春洋溢的你们即将告别老员工活。四年里,你们增长聪明才智、见证社会发展、感受自身成长、寻找人生目标。现在,你们即将步入社会,开拓新的人生事业,迎接全新考验。在这里,我们向你们表达最诚挚的祝贺!
在此,我们真诚地欢迎你们报名参加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到西部、到基层、到欠发达地区去,经历磨炼、参与奉献、体验成长!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省分别从2003年和2004年开始实施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旨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和省内欠发达地区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两项计划”实施八年来,我省已有2698名老员工志愿者用智慧和汗水耕耘西部沃土、奉献我省欠发达地区,他们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执着和坚强践行青春的誓言。他们投身西部、基层、省内欠发达地区,传播现代文明,有的登上讲台、教书育人,成为递薪传火的人民教师;有的精益求精、治病救人,成为白衣天使;有的在田间地头、学以致用,为基层带去农业科技知识;有的扎根基层、勤奋工作,成为老百姓贴心信任的乡村干部;有的面对危难、义无反顾,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在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土地上,到处闪动着他们青春的身影,留下了他们奋斗的足迹。
2013年“两项计划”报名工作将从4月16日开始,至5月26日结束。你可以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xibu.youth.cn)和东方青年网站(http://www.oy.net.cn/zyfw/)查询有关通知,通过学校项目办(设在学校团委)报名。
选择志愿服务西部和省内欠发达地区,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用一两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
对于每个应届老员工毕业生而言,选择去西部、去基层、去省内欠发达地区都是一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那里,你们将获得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那里也有十分贫困的地方,有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和考验。在那里,你们既会感受成功的喜悦,也会经受生活的磨练,甚至直面失败与挫折的挑战。但是,我们坚信,在这一段奉献的经历中,你们将收获宝贵的精神财富,提升职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今后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
同学们,期待你加入“两项计划”志愿者队伍。因为这个选择,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的明天将变得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你们的青春将更加壮丽!
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3: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集团所在省(区、市) 集团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
学 位 |
|
院(系) |
|
专 业 |
|
所在学校学号 |
|
身体缺陷 |
|
缺陷详情 |
|
专业类别 |
|
手 机 |
|
联系电话 |
|
集团邮箱 |
|
个人邮箱 |
|
邮 编 |
|
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家庭通讯地址及电话 |
|
服务意向 |
意向1: ;
意向2: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意向服务省一: ;
意向服务省二: ;
意向服务省三: ;
服务意向: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 |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
志愿服务
经历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本人承诺 |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入选西部计划,我同意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派遣证 3.如本人退出服务会及时通知所在高校,做到诚实守信。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项目办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附件4:
浙江省老员工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
报名登记表
集团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
院(系)专业 |
|
特 长 |
|
健康状况 |
|
既往病史 |
|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家庭通讯地址及电话 |
|
服务意向 |
意向1: ;
意向2: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是否从事过共青团工作: □是; □否
服务意向: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乡镇一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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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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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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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入选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我同意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派遣证
3.如本人退出服务会及时通知所在高校,做到诚实守信。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项目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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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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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附件5:
老员工志愿者招募高校名单(81所)
浙江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中国计量学院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海洋学院 |
浙江农林大学 |
温州医学院 |
浙江财经学院 |
浙江科技学院 |
浙江传媒学院 |
嘉兴学院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万里学院 |
浙江树人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温州大学 |
衢州学院 |
绍兴文理学院 |
湖州师范学院 |
台州学院 |
丽水学院 |
宁波工程学院 |
浙江警察学院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
宁波大红鹰学院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 |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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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名单参考教育部最新公布名单确定,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6:
老员工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7:
2013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8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一、保险费:
全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二、投保时间:
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时间(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培训派遣期间即7月1日至8月1日在投保范围内)
三、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额30万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
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额30万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
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额30万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与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30万元为限。
4。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每人保额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包含个人全自费及个人部分自费费用)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0000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5。普通门诊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0元-10000元)
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项目且必要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含个人全自费及个人部分自费费用),年累计支付3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付,累计赔付以保险金额10000元为限。
6。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万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个人全自费及个人部分自费费用)按10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以上所有就诊医院须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公立医院。
四、责任免除
身故及残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八)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八)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九)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一)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十四)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五)在大陆地区的非公立医院就诊费用。
普通疾病门诊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九)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十)既往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一)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二)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十三)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十四)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十六)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七)在大陆地区的非公立医院就诊费用。
团体住院医疗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九)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十)既往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一)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二)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十三)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十四)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十六)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七)在大陆地区的非公立医院就诊费用。
五、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
一、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
报案电话: 010-59731679
理赔查询及咨询电话:
宋庆锋 010-59731677 手机13501118061
办公邮箱songqingfeng001@pingan。com。cn
张春侠 010-59731677 手机18701635617
办公邮箱 zhangchunxia002@pingan。com。cn
传真:010-66217688
二、理赔应备文件
提示:如2012年7月至2012年8月1日期间就诊的,须另提供团中央出具的在此期间参加培训的证明。
住院医疗
A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B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
C 住院病历复印件或出院小结
D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E意外事故经过及证明(如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意外医疗
A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B收费收据原件
C收费明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
D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每次就诊的就诊记录)
E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若发生交通事故,须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普通疾病门诊
A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B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C收费明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
D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每次就诊的就诊记录)
意外身故
A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C 户口注销证明
D 丧葬火化证明
E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若发生交通事故,须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F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G 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如公安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或同一个户籍本登记的证明)
H 受益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疾病身故
A 身份证复印件
B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C 户口注销证明
D 丧葬火化证明
E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F 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如公安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或同一个户籍本登记的证明)
H 受益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意外残疾
A 事故者身份证明
B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若发生交通事故,须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C 残疾鉴定报告(尽量选择当地平安指定的鉴定机构)
三、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若有理赔发生,将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包括**分行**支行)同其它理赔资料一起提交。
四、注意事项
1。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件
2。开户行全称一定要写清楚(**银行**分行**支行),如不清楚可打银行咨询电话询问
3。医院就诊时,一定向医院索要费用明细、处方及每次就诊时大夫记录的病情描述
4。如若收据姓名写错,可在医院手写正确姓名后加盖医院章
5。就诊时可提醒大夫尽量少用自费项目及药品
五、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中介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工作组,宋庆锋 收,邮编:1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