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3年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二、申报类别
1.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公司6项)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老员工创新研究成果。
2.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公司4项)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公司2项)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老员工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员工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员工。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四、申报办法
各小组于11月21日20:00前,统一上报书面材料到学术部陆同学(联系方式:610437)。书面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4)一式3份;(2)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书和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514550309@qq.com。
具体申报书详见附件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浙江财经学院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代章)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