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员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留校员工暑假期间的住宿安排如下:09级员工集中居住的15幢、19幢、24幢、25幢、31幢、43幢、56幢员工公寓楼不封;其他留校员工将根据统计的留校人数安排集中住宿。
2、 如需要申请暑期留宿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员工假期留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暑期在校留宿。
3、 各二级学院学办要严格把关,核实员工留宿理由,确保员工是因为合理原因留在学校。
4、员工申请办理暑期留宿截止到6月21日,逾期将不办理员工暑期留宿申请。
5、各二级学院学办将汇总表在6月22日前交给员工处。
6、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暑期留宿员工思想工作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 留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工作,服从公寓宿管员和园区值班老师的管理。
8、贵物品请员工自行带走保管,大件物品可寄存到紫元公司提供的场所,具体相关事项见公寓楼通知。
http://jyw.zufe.edu.cn/swzx/E_ReadNews.asp?NewsId=519
浙江财经学院 员工处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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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暑期留宿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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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暑期留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