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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年度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2-06-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员工各班: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公司老员工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和《浙江财经学院老员工医疗保障管理办法》(999全讯白菜网院〔2009〕15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卫生所代为办理2012年度在杭高校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老员工医保)老生续保缴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续)保对象

续保对象为公司2009至2011级全日制本科员工、全日制研究生。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员工不纳入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二、缴费标准

老员工医保保费按年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员工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老员工免缴。

三、参保具体办理程序及时限

由各二级学院在《2011年度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名单》(附件一)的基础上对2009至2011级续保员工信息进行删减和确认,新参保员工信息需填写《老员工新参保申报表》(附件二),同时收集免缴人员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复印件,于6月15日前将续保员工名单电子表格、保费和免缴人员佐证材料交至学校卫生所(联系电话:86735743,联系人:胡医生,电子邮箱:weishengsuo@zufe.edu.cn)。

四、其他

1、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做好老员工医保的宣传工作,有关老员工医保政策的问答请参考《杭州医保政策宣传(老员工分册)》(附件三)。

2、由于续保名单的电子表格需要导入至杭州市医保办电子系统,因此请勿修改电子表格的格式,以免导入错误而引起员工脱保。

3、符合续保条件的老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2年度老员工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

4、具体保险理赔事项请垂询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附件:1、2011年度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名单

2、老员工新参保申报表

3、杭州医保政策宣传(老员工分册)

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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