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团支部推选,员工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公司党总支批准,拟发展员工积极分子58名(包含11级高中阶段发展的5名),名单如下:
09法1:宋鹤群、张晶晶、金晶晶
09法2:戴舒鸣、贺淑琼
09法3:吴惜丹、张婷婷、陈茜茜、胡荣
09社会工作:杨莲、李逸、王晓芙、吴俊英
10法1:范晓霞、雷慧柳、邓国庆、谢丽涛
10法2:高杰、赵利莎、彭瑞瑞、张玉叶、陈硕
10法3:王丹、房溪溪、缪王雷、赵江燕、傅丹萍
10社会工作:邹倩、陈航飞、郑治中、陈嘉宁
11法学1班:盖宇腾、李翼涛、依凡、王冀哲、包徐能、傅勤楠、顾昊翔
11法学2班:李煜、李丹、王志、苏少屹、王思乐、高金玺
11法学3班:张雨晴、郑军、陈晨、程琳、吕凯楠
11法学4班:单彩琴、郑火炎、章青青、凌琼男
11社会工作:项阳阳、张旖敏、王芬、王建树、王媛媛
对以上同学如有疑义,请在三日内将意见反馈给辅导员或直接征求意见箱。电话:86735892(学办)王老师、86735859(党总支)罗老师。
特此公告!
公司党总支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撰稿:王文婷;终审:罗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