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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教职工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9-29 点击:
                      关于教职工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杭社险发[2014]2号文的通知精神一是做好2013年费用的清算,二是2014年职工收入的申报。集团从2014年10月起调整教职工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在10月份工资中补扣和补退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共9个月新老缴纳标准的差额,因此,2014年10月份教职工工资实发金额会略有异动,请各位老师周知。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吴老师。

顺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咨询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人事处

                     二○一四年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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