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1个。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在女性为主体(占50%以上),且推报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的处、科、室内推荐;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浙巾双协〔2009〕2 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初步摸底,公司符合该条件部门有:工会、财务处、会计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东方学院和成教学院等6个部门。
三、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3年3月22日前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电子稿发rsgl@zufe.edu.cn,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附件:1.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2.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