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7号)精神,2013年省“151人才”、在浙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新材料、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等领域及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3月15日前将《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及《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交人事处(行政楼306),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活动是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将好的成果征集起来。
联系人:柳仕莺 联系电话:8755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及《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