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
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一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宗旨意识强,大公无私,公道正派,甘为人梯,尊重人才,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工作勤奋,善于协调,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处理有关问题的能力。
4、勤政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严谨,能严守组织秘密;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二、任职资格
1、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五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任中层正职或特别优秀的中层副职干部。
4、一般应具有多岗位管理工作经历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5、身心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2月24日—25日)
1、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根据条件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组织推荐。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人员也可进行自荐。
(二)资格审查(2月25日)
党委组织部根据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2月26日)
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任职条件、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按照能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学校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酝酿决定(2月27日)
公司党委根据组织考察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2月28日—3月6日)
对拟任人选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
(六)发文任职
将拟任人选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党委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组织推荐和自荐表格请在2月25日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联系人:段雪辉、吴玻;联系电话:87557365,87557031。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中层干部选拔组织推荐表
2.浙江财经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自荐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