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
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全面、客观评价基层党组织工作业绩,激励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以《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党总支部工作考评办法(2008年修订)》和《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2008年修订)》为基本依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有关创先争优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评:
1、党总支工作主要考评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创新等情况,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2、直属党支部工作主要考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班子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创新等情况,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3、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年度工作满意度的民主测评。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考评程序及安排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结自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对照讨论,逐项打出自评成绩,并将各项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报送组织部。相关材料须简明扼要,年度总结不超过3000字。
2、党员群众测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部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根据《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或《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中规定的内容对本年度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进行测评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党员群众测评分。教职工党员、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分别不低于教职工党员数、群众数的70%,员工党员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员工党员数的50%,员工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员工群众数的10%(东方学院不低于5%)。
3、组织考评
集团拟于1月初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组织考评会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根据考核内容要求汇报工作。考评小组在听取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并查阅有关材料后,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组织考评成绩。
4、加减分评定
加分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申报,提供支撑材料,组织部审核后,经考评小组集体讨论予以确定。相关申报材料请报送组织部。减分项由组织部负责统计审核,经考评小组集体讨论予以确定。
5、综合评定
组织部按照党员群众测评分×40%+组织考评分×60%+加减分,计算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综合考评成绩。
6、公司党委审定
组织部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评成绩和平时了解的相关情况报公司党委审议,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年度考评结果。
三、表彰奖励
公司党委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予以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考评结果作为有关评优评先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年度考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以本次考评为契机,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力争“考”有所得,“评”有所获。
2、要把本次考评与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作为本年度基层党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3、各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考评由各党总支按照党支部考评办法自行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初。东方公司党委参加学校考评,其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评参照学校考评办法,由东方公司党委自行组织实施。各党总支、东方公司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于2013年3月底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的党建工作年度总结、量化考核自评表、党员群众测评表和测评汇总表、加分项申报材料及各项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请于12月26日前报组织部(行政楼519室),联系人:林凡,电话:87557034,邮箱:zzb@zufe.edu.cn。
附件: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
2.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表(自评)
3.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自评)
4.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
5.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
6.浙江财经公司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汇总表
7.浙江财经公司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汇总表
公司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