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2012年上半年副教授(以上)、博士配备工作电脑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5-07 点击: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博士工作电脑的配备办法》(999全讯白菜网院【2006186号)和《关于调整副教授(博士)笔记本电脑报销金额的通知》文件精神,为20111231日前引进和晋升的副教授、博士(具体名单见附件)办理工作电脑入库、报销手续。具体如下:

1、请有关老师携带实物及发票(为便于资产入库,发票务必写明笔记本电脑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具体配置”、“单价”等要素)到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限报4000元。

2、笔记本电脑发票必须经二级学院负责资产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

3、凭发票和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资产入库单(资产管理系统验收单)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4、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1267

联系地点:行政楼206办公室  86735801  老师

行政楼208办公室  86735918  老师

附件: 2012年上半年名单.xls

资产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教学工作目标责任制(指令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