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相关经费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99全讯白菜网预字〔2007〕12号)文件精神,2010年国库专项在2011年年底必须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收归财政用于平衡预算。
为此,请各经费负责人抓紧时间,务必在12月20日前将2010年国库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具体清单附后)。
如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周老师(电话:87557081)、张老师(电话:86735888)
附件:2010年国库专项资金一览表
财务处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