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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0-12-30 点击:
现将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申报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根据文件的先进申报条件,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先进个人,经所在党总支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在1月5日前报校工会。学校将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择优推荐1名。

上一条:转发《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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