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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4-15 点击:
1.自评。二级单位(部门)对照和学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写出自评报告(附件1)及填写自评表(附件2、3),总结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实施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肯定成绩、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与建议。如出现因上级及学校政策变化而导致本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脱离实际的情况,请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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