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点击:

关于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在5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请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在5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向校科研处提交结题申请。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同时上传材料电子版(www.zjkysz.cn,只针对07年以后立项课题)。

上一条:2023白菜网址官网大全关于开展学习型公寓建设之“寝室成长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2011届毕业班毕业前重修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