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2016年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将自今日起启动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2016年工作重点,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细化收入预算,夯实支出预算。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编报要求
1.包干经费:行政包干经费、处长基金的预算暂按上年标准填报。
2.业务经费:新增业务经费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常规业务经费,在申报预算时需逐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填写时,需注明2015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项目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资金需求及支出计划等。
3.五项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其中公务接待费由经费预算审核小组核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由党校办统一控制;出国经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控制;培训费由人事处统一控制。除公务接待费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各部门负责审批支付外,其他四项经费在使用前,均需报经控制部门审批后方能在相关业务经费中开支。
4.奖励及劳务费:奖励及劳务费预算单列。已列入奖励范围的奖励项目安排预算,新增奖励项目报经党校办审批后方能安排预算。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评审费、讲座费、巡监考费、招生面试费,由各部门单独编报预算;其他劳务由各部门报人事处审核后纳入人事处预算。
5.归口经费:根据学校机构职能,归口经费由归口部门申报预算,如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由资产管理处申报预算,其它维修由公共事务管理处申报预算,数字化校园、网络建设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报预算。各部门有上述经费需求,需统一报送给归口经费管理部门,由归口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并纳入归口经费管理部门预算。
6.部门上报的预算,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
二、单位编报要求
公司按照《学院经费管理办法》核拨运行经费,基础数据由学院与各职能部门核实确定。
三、上报要求
1.报送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上报。
2. 系统报送方式: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进入“全面预算管理”界面,填报本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
3.材料要求: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
4.联系人(电话):阮老师、蒋老师(系统)(88081)
计划财务处
2015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