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理论与实务》第七讲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胡卫丽检察官主讲,主题是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务。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又称公益诉讼部,承担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负责对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指导。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严格公正司法中明确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本次课堂教学有助于员工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员工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本质与作用。要以诉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的引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肩负着重要职责。
《检察理论与实务》第八讲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王瑛检察官主讲,主题是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王瑛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检察机关的“三大转变”,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格局。接着从伯克发展心理学研究层面分析了为什么要关注未成年这一特殊群体,通过多个案例让员工更深刻地理解了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工作机制,如强制报告制度、职业准入查询机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保护等具体内容。本次课堂丰富的教学内容、生动的课程讲解和检察官独特的个人魅力,使得课堂的氛围和谐融洽员工们受益匪浅。
《检察理论与实务》第九讲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莫舟强检察官主讲,主题是控告申诉检察制度。莫舟强检察官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目标任务、职能定位以及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要内容等具体讲解。“案结事了、人和政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这是做好控告申诉检察的根本,是原动力。特别强调了如果搞不清楚控告申诉检察的目标所在,把它单纯当作一项工作、一个职业,就不可能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通过本次课堂,让员工对控告申诉检察制度有了新的理解和感悟。
(撰稿人:沈群 初审:陈言序 终审:李海龙)